东兴区检察院“三举措”助力完成常规抽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种监督方式,能有效地发现、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内江市东兴区检察院“三举措”助力完成案件质量评查的常规抽查工作。
一是有组织、有计划,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案”可依。年初,该院制定并印发《2020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明确评查思路和目的,确定评查主体和方式,督促各业务部门将各类笔录、提讯证、执行回执、诉讼参与人签收后附卷的通知书、告知书等办案材料上传至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保证网上卷宗与纸质卷宗一致。
二是定范围、定类别,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序开展。本次常规抽查,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已经办结的案件中,按比例随机选取56件案件进行评查,分别为审查批捕案件23件,审查起诉案件20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件,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控告申诉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不予接收刑事案件1件,检委会上会案件1件。
三是抓重点、抓效果,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落到实处。本次评查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使用和制作、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通过审阅案卷等方式开展评查,现56件评查案件均被评定为合格案件。 (石兰)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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