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检察院积极履职 助力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近日,东兴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东兴区部分乡镇存在森林防火工作不到位的情形,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在法定期限内持续跟进调查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通过对东兴区部分乡镇失火地实地调查核实,发现部分乡镇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还存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制定防火预案、防火打火设备建设差,田间路边和重点防火区域固定标牌、宣传横幅少、防火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方面的不足。
为最大限度减少辖区野外火情的发生,避免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受损失,推进辖区林业资源保护,该院将继续做好森林防火公益诉讼的监督工作,共同守护好东兴青山绿水。(刘绍钧)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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