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5日,西林大道一出租屋前突然来了许多警察。当日,租客黎某和他的女友被公安机关带走。
9月14日,经东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黎某及其女友因犯贩卖毒品罪双双获刑。
26岁的黎某和小他5岁的女友王某,都是东兴区人。两人以恋人的身份共同租住在西林大道上一处出租屋已有一段时间。因为两人没有稳定的工作,二人竟在出租屋内干起了非法勾当。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4年9月以来,被告人黎某与其女友王某在其共同租住的出租屋内,先后多次从事贩毒生意。今年2月5日前,被告人黎某在其出租屋内先后多次将冰毒贩卖给他人,并容留他人在出租屋内进行了吸食。
2月5日中午,吸毒人员刚子(化名)通过QQ联系被告人王某,想在黎某处赊200元的毒品来吸食,王某征得男友同意后告知刚子可以赊卖。因急于给另外一名吸毒人员高某送货,黎某随即将赊卖给刚子的毒品放于电脑桌上后便匆忙出门离开。
之后,刚子来到其出租屋自己拿了放在电脑桌上的200元毒品,并进行了吸食,当天在其出租屋的吸毒人员还有朱某某。
当日,被告人黎某在东兴区某宾馆内与高某交易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当场缴获贩卖给高某的毒品0.48克和贩卖给刚子的毒品0.26克,随后,警方赶往其租住屋,在其屋内查获毒品7.18克。其女友王某于当日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王某贩卖毒品冰毒、麻古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黎某多次贩卖毒品,属于“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黎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女友王某帮助黎某贩卖毒品二次,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
为此,法院依法判处二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其中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何璧杉 高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