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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小事大”,一男子非法出借银行卡,结果……
www.dx.neijiangpeace.gov.cn 】 【 2024-09-03 11:52:44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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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精准研判、快速出击,查处一起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


  案例回顾


  2024年8月29日,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椑木派出所根据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下发的断卡线索,查处一起非法出借银行卡账户案,抓获违法行为人胡某。


  经查,2024年7月23日,违法嫌疑人胡某为办理贷款刷流水,在明知道不能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依旧将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一网友用于电信诈骗收取转账,致使受害人古某于2024年7月23日被诈骗500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已被行政处罚。


  出借、出租、出售、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很有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展网络赌场等犯罪活动。买卖、租借“两卡”均是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以及各类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会面临信用惩戒、严管账户、依法查处等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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